黑龙江省回应“拉闸限电”: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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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群众关注的黑龙江省有序用电问题,记者从黑龙江省发改委了解到,黑龙江省电力系统将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,做好预警预报,尽快组织发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,努力化解电力紧张局面;严格执行有序用电相关规定,全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综合运用错峰生产、避峰生产等手段,优先保障疫情防控、居民生活、关键公共设施、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及重要客户的用电需求。

黑龙江省发改委介绍,东北电网电力确实存在不能平衡的情况。今年以来,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持续向好,电力需求增长较快,1—8月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13.75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9.16%。尤其是进入9月份,随着经济持续发展,电力需求屡创新高,加之供暖期前的设备检修、火电机组发电能力受限、新能源发电减少等因素影响,电力供应十分紧张。黑龙江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从9月10日起实施了有序用电,通过加强用电管理,改变用户用电方式,采取错峰、避峰、限电、拉闸等措施,应对电力供需矛盾。

据悉,9月10日至22日,黑龙江全省共启动Ⅲ级(负荷缺口5%—10%)和Ⅳ级(负荷缺口5%及以下)有序用电13次。9月23日开始,由于东北电网水电减少、新能源发电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,日内电力平衡形势进一步严峻,黑龙江全省开始启动II级(负荷缺口10%—20%)有序用电措施,但仍存在较大供电缺口。为防止电网瓦解和大面积停电,依据《电网调度管理条例》及相关预案,实施了紧急限电措施,给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。

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,多次召开会议研究,明确要求全力保障基本民生用电需求,确保冬季居民住上暖屋子,并积极组织检修停运机组恢复并网运行,提供发电用煤保障。同时严格按照《有序用电办法》重点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,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、限制类企业,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,景观照明、亮化工程及其他高耗能、高排放企业用电等,努力将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。

按照当前的电力供需形势,黑龙江省有序用电仍将持续一段时间。(总台记者 冯志远) 【编辑:黄钰涵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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